索引號: | XXGK-2016-006731 | 發布機構: |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 2016-03-04 11:19 | 關鍵字: | 林區 森林防火 戒嚴 政府令 |
索引號: | XXGK-2016-006731 | 發布機構: |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 2016-03-04 11:19 | 文號: | 政府令第13號 |
關鍵字: | ?林區 森林防火 戒嚴 政府令 |
春季氣溫回升,風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在四級以上,林區進入最為緊要防火時期。為了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政府決定:從2016年3月4日至4月30日,對全市林區實行森林防火戒嚴。
戒嚴期間,林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山。禁止在林區吸煙、野炊、燒荒、燒秸稈、燒地邊草。禁止在林區上墳燒紙、上香、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者,按《森林防火條例》及有關法規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自覺履行森林防火責任,在林區要道和景區入口設立檢查站,把火種堵在山下林外。要集中開展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火源管控三大專項行動,加大重點區域巡查力度,落實各項預防措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市長:楊長亞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