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XXGK-2020-010361 | 發布機構: |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 2020-07-24 11:01 | 文號: | 銅政發〔2020〕26號 [有效] |
關鍵字: | ?授予 榮譽市民 辦法 通知 | 規范性文件 編號: |
?銅規〔2020〕009-市政府006 |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銅川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已經2020年市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銅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銅川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和表彰在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市外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外人士,是指外國人、華僑和其他非本市戶籍人士。
第三條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被授予銅川市榮譽市民稱號:
(一)為本市積極引進重大資金、項目、高端人才、先進技術設備等,為促進本市經濟發展、提升競爭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
(二)在本市興辦企業或者直接投資,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三)為促進本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捐贈或者資助本市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
(五)在促進本市對外交往,擴大對外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友好城市關系,提升銅川形象,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本市制定經濟發展戰略、城鄉規劃和重大技術政策、環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納后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七)在本市制定社會治理重大政策、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與效能、促進民生領域重大政策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納后取得良好效益的;
(八)在國際上或其所在國家、地區有較高社會聲譽,并對本市友好的;
(九)為本市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第四條 授予銅川市榮譽市民稱號,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推薦。符合授予銅川市榮譽市民稱號條件的,由各區縣政府、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以及中省屬駐銅各單位提出書面推薦申請,在征得被推薦人同意后,填寫《銅川市榮譽市民推薦表》,連同經被推薦人確認的申報材料一并報市政府外事辦;
(二)審核。市政府外事辦在收到推薦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由評審小組提出初審意見,報市政府審核;
(三)公示。市政府審核通過后,將榮譽市民人選名單通過市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在公示期滿后30日內由市政府外事辦和推薦單位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市政府審定;
(四)提請審議。市政府將審核確定的榮譽市民人選名單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
(五)授予。市政府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舉行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儀式,并頒發銅川市榮譽市民證書。銅川市榮譽市民證書由市政府統一制作。
第五條 銅川市榮譽市民可以享受下列禮遇和待遇:
(一)應邀參加本市舉行的重大活動,享受貴賓禮遇;
(二)在本市停留、居住期間,享有工作、生活便利和服務;
(三)應邀來銅川參觀考察、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專題調研、決策咨詢等活動;
(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禮遇和優惠待遇。
第六條 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定期向銅川市榮譽市民提供或通報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信息,與其保持經常聯系,邀請其參加相關活動,收集其工作建議,并及時予以回復。
第七條 銅川市榮譽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撤銷其榮譽市民稱號,并予以公布:
(一)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提供虛假信息騙取榮譽市民稱號的;
(三)有其他與榮譽市民稱號不相符的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影響惡劣的。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文件解讀鏈接:圖解《銅川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